声明人:刘兴元、马喜荣、刘晓华 2010年2月8日
以前我们没修炼时,把大法书丢失了。所有对大法不敬的行为,声明作废。请大法师父原谅。我们全家人以后要尊师、敬法,我们从现在学法、炼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2/13/2180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