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施福晨、孙月明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语言、文字一律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241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