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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书永 2010年2月10日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大法蒙受不白之冤,由于正念不足,怕心较大,我被迫在邪党要求的“不再炼功”的保证书上签了字。现在我明白了这是修炼中的一大污点,辜负了师父的慈悲苦度,心里深感不安。严正声明:以前不符合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弥补损失,在修好自己的同时,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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