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何惠婵 2010年1月17日 本人在压力下曾给邪恶签过“不炼功保证”,因家里房产原因,女儿恶意告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当时派出所人员将本人带到派出所威逼,派出所人员写好条子,威逼本人签了“不炼功保证”,现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严正声明: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及“不炼功保证”全部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弥补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