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磊 2010年2月11日
在劳教所被邪恶高压迫害下,我违心的所“签的字”、写的“各种书”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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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2/16/218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