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邓玉芳、张明芳
在邪恶的高压下,我做过有辱大法,有辱师父的错事,(如签过字、盖过手印、说过错话……等)特此严正声明这一切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242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