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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丽菊 2010年1月14日 我是98年5月12号得的法。99年7.20后法轮功被迫害。单位领导几次三番要我写“保证书”,声明:不再炼功。在那种恐怖的情况下,我被迫写了“保证书”,也签了名。由于自己悟性太差,没有及早声明。现在我郑重声明:“保证书”及过去所写,所说,所做的对大法不敬和不利的话和一切事全部作废。坚决言行一致的信师信法,紧随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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