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淑芬
我在2001年10月5日在贴真相材料时被邪恶之徒所抓,因动了常人心在逮捕证上签了字。并且家人代我写了保证书。现在声明作废,坚修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242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