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玲 2010年2月12日
邪党派出所恶警到我家恐吓我,在自己没有正念的情况下说“不练了”。在此严正声明:我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努力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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