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小琼 2010年2月13日
2002年,我在劳教所最后四个月因邪悟而放弃修炼,并做了许多给别人洗脑的恶事,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两年前我已经回到修炼路上,现严正声明:以前违背大法的行为作废。挽回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2/18/2183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