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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2/19/114379.html) 在出看守所时,我让别人给我代笔“签名”,不符合大法的要求。我现在严正声明作废。我要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李希英 2010年2月12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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