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茂玉 2010年2月18日 在1999年7.20邪党高压迫害时,由于自己学法不深、认识不清,我曾同意别人代我写过“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现在已经悔悟到自己的做法完全不符合大法。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有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从新修炼,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3/21866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