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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绍卿 2010年2月13日 1999年7月20日邪党高压迫害法轮功后,因被邪党街道各级部门非法批斗,我被逼迫写了“交代材料”,当时我思想压力很重,还把大法书籍烧了。我现在很悔恨自己对大法犯了大罪。今严正声明: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敬请师尊原谅。我以后要加倍弥补自己犯下的大罪,努力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5/2187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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