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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月英 我在99年7.20时,因为学法不深,有怕心,说了不该说的话和做了不该做的事。厂党委叫我们去开会,以后不准我们炼功了,又叫把大法书都交了。我就把书交了,党委又找到我爱人,叫我写份对法轮功的认识,我不写,是我爱人给我写的,他叫我抄一份交上,我不抄,他说不抄不行,因为亲情的执著,我流着眼泪抄了,他给我交上去的。我虽然知道错了,但是没有认识到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通过学法和看了很多心得交流材料,我彻底认识到了,这是对大法、对师父不坚定,是背叛大法,师父为我承受了很多业力,我真是后悔阿。我要严正声明原来写的认识作废。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在当前,我要多学法,坚持发正念除邪恶,积极向世人讲清真相,弥补我的过错,跟上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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