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蔡蓝英
本人曾在邪恶的压力下违心地写过保证,在此严正声明此保证作废。并且决定坚修大法,永不放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242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