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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艳华 2010年2月24日

    在99年7.20时,自己由于学法不深,信师信法不够,在单位向邪党交了大法书,还违心的写了“不炼”的东西。这是我在修炼路上污点,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219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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