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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慧兰 2010年2月25日 我是一九九六年喜得法轮大法的,九九年四·二五去过北京上访。九九年七二零江××流氓集团迫害大法时,上级主管部门派人到我们单位调查、登记谁是学大法的,当时由于自己怕心严重,学法不深、悟性差,为了保自己的名,就对来调查的人说:“上级领导如果要问我,你就告诉他说我不学了,不问就不用说了”,自己一直在家学法、炼功,虽然上级没问此事,但是,现在自己回忆这件事,觉得自己当时说的话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今天,严正声明:这句话作废。今后一定要精進实修,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好的三件事,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4/2191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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