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罗美婷
我声明在洗脑班所做、所为、所写有不符合法轮大法的一切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3/24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