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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老辉 2010年2月3日

    2005年5月5日,我因洪扬大法被邪恶国保大队强行绑架,伪法院非法将我判刑四年。在狱中,由于正念不足,在邪恶的暴力下,我违心的写了“三书”。我深感愧对师父与大法,严正声明:在狱中写的“三书”全部作废。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5/219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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