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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潘力军 2010年2月26日 我一九九七年得法,从一九九九年邪党疯狂迫害法轮功后,邪党派出所、街道恶人找到我,逼迫我签字“不炼了”。由于怕心,我就违心的“签了字”。现在我声明:以前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今后加倍弥补过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紧随师,圆满随师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5/2192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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