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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士敏 2010年3月1日 我于2008年8月1日在家中被市公安局、六一零非法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另外两名同修。在邪恶的六一零办公室内,恶警非法审问我与同修的认识过程,随后邪警要我在笔录上签字。由于对大法法理认识不清,我配合了邪警的非法要求,在笔录上签了字,给大法抹了黑。现在通过学法和与同修切磋,我明白了之前的举动是错误的,是配合了邪恶,承认了邪恶的迫害。严正声明:我给邪恶的签字全部作废。以后一定多学法,学好法,走好以后的路,尽量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6/2192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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