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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潘杰 2010年3月1日

    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的,由于修的不精進,法理不清,所以在“七二零”期间怕心很重,做了对不起大法和同修的事。事情是这样的:当时委员会主任和片警到我家,让我说出同修的名字,我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就说出几个同修的名字。此后我一直没当回事,今天和同修交流切磋,我才清醒,后悔莫及,我知道错了。严正声明:过去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6/219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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