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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记芝 2001年8月15日由于叛徒的出卖,在派出所和单位的压力下我爱人把我送到派出所,恶警以“调查情况”为由把我非法扣留在派出所,后又让家人拿钱3000元把我放回来,当时我问家人是否交钱或代写了什么,全家人都说没有。我2002年1月1日到亲戚家讲真相时才知孩子代我写了“保证书”并交3000元“保证金”才放回来的。我认为修大法是严肃的,在此我严正声明,我不承认任何旧势力的安排!代我写的“保证”作废!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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