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童广岭
自1999年720以来,由于本人学法不深,在派出所、本单位写了保证书,说过错话,现严正声明,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决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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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1月29 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3/24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