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玉莲 2010年3月7日 99年邪恶开始迫害大法后,单位领导要求我交书。因当时学法不深,我一下子给了他两本《转法轮》及其他一些大法书,配合了邪恶。我错了,严正声明: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全部作废。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走正今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5/21982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