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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艳华 2010年3月12日 因没有坚定的信师信法,在2000年证实法中,带着私心、为圆满目地,在迫害中,给大法抹黑,给同修带来伤害。2008年,在派出所民警逼迫下,没放下情而再次签字。严正声明:以上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7/2198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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