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庄山
以前我所说所写的保证及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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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3/24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