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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唐秀敏 2010年3月7日 在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一年期间,有一天街委的人来找我,让我写“保证”,不去北京、不参与大法的活动,我写了“保证”。声明:我写的“保证”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0/2200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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