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化波 2010年3月17日 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迫害大法时,我被邪恶非法关押。在此期间,我没守住心性,执着于亲情,在人心带动下,给邪恶政府交了一万多元所谓的“保证金”,给大法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我认识到了这一切都是法没有学好造成的,严正声明: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学好法,做好三件事,弥补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2/220220.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