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玉莲
我在邪恶的压力下,我写的和我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现在郑重声明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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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3/24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