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汪丰 2010年3月3日 99年7.20邪党疯狂打压法轮功时,在派出所警察的逼迫下,老伴替我签写了“不炼功”的保证,现在我明白了这是不对的,要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声明:对邪党所说、所做的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做一个够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3/220256.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