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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爱玲 2010年3月18日 我是98年幸得大法,因学法不精進,对法理解不深,2007年被恶警迫害,写了对法、对师不敬的话,做了背离大法的事,现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来报答师父的慈悲救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3/2202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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