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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宗莲 2010年3月18日 本人于九九年十月份去北京证实法,被当地公安带回看守所签了“不炼功”的保证,特声明:“保证书”及一切不利于法轮大法的言行作废。从新回到修炼道路上,紧跟师父,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3/2202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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