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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利群 2010年3月8日 我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八日得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被恶人构陷,送入了行政拘留所,说我是“扰乱社会治安”,拘留半个月,让我写了“保证书”后才放我回家。我知道自己背叛了大法,向邪恶妥协了,真是无颜面对师父。严正声明:以前给邪恶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跟上师尊正法進程,随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6/2204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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