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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袁福友 2010年3月23日 我是九六年十月得法的。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去北京,看到天安门广场满是警察,当时怕心就出来了,也没有了正念,也没敢证实大法。当警察拦住我问来北京干什么时,我说是来看病的。一周后临回来时我又到医院弄了个“医疗证明”,怕回来后单位迫害我。在家时,修炼不精進了,正念越来越少了。十月份,派出所把我叫去,让我写“不炼功的保证”,由于怕心,写了“保证”。九九年十二月中旬又到北京上访,当时是带着很多的执着心去的,到火车站就被警察拦住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说了“是”,它们就把我非法抓起来了,第二天单位保卫科长去把我带到公安处非法审我,问我还炼不炼了,我说“还炼”,就把我转押到看守所。在看守所,违心的在“不炼功的保证书”上签字了,还做了所谓的“现身说法”,做了不该做的事,给自己的修炼上抹上了严重的污点。郑重声明:我以上向邪恶说的话、签的字、写的“保证”、做的对大法不敬的事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8/2204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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