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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叶良水 2010年1月 我老伴是在九八年得法的,她九九年退休后到外地带孙子。我在学校任教,校长要我代老伴写“不修炼”的保证书,我没经她本人同意便写了“保证书”交给校长。我退休后也走進大法修炼中,认识到以前写“保证书”是错误的。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保证书”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2206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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