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琴秀
我在劳教所所外就医非法要求我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坚定修炼。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4/243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