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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孟丽芹 2010年3月31日 是九六年得法的,由于学法不深,把大法书交了一部份,还让二位同修交书,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5/2209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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