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华清、王景悦、王瑞霞、王春玉
我在强行洗脑班中违心地所说所写或在其它场合违心地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4/243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