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文法 2010年4月2日 2009年一季度,女婿单位里要给他涨工资时,在电脑上查到我是炼法轮功的,单位要求必须叫我写一份“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才给他涨工资。女儿就以我的名义写了个“保证书”叫我签字,我坚决拒绝了,后来女儿跟我说她替我签了个名。严正声明:女儿代签字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7/221047.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