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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吴崇贞、闫蜀茜 2010年4月1日

    二零零零年我俩到北京,在旅馆里签了“不该签的字”,给自己的修炼留下了抹不掉的污点。现严正声明:当初的签字作废。我们要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不久,我(吴崇贞)由于放不下亲情,交了大法书籍,交书还把师父的照片撕下来,等于毁了大法书,给自己造了天大的罪业。自己以后决心精進实修,加倍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8/221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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