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悔过人叶德范
由于在政府、公安人员的威逼下,我不情愿的让别人给代签了不炼的保证,而后我已悔过,以前所写的一切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到底,坚定实修。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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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4/243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