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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桂霞 2010年4月5日 我是一九九八年得法,后来邪党高压迫害法轮功,由于我学法不深,法理不清,一时不坚定,说过“不炼功”的话,把大法书给烧了,犯了大罪。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过失,加紧用心学法,跟上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0/2212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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