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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淑芳 2010年4月7日

    我是九七年年底得法的。在九九年7.20时被警察非法带到当地派出所,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写了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回到单位,由于对情的执著,交了一本《转法轮》和经文、资料。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对我的苦度。今天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写、所做的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一切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听师父的话,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2/221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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