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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何惠婵 2010年1月27日 本人在压力下曾给邪恶签过名“不炼功保证”。派出所将本人非法带到派出所,将它写的条子,威逼本人签了“不炼功保证”。本人因学法不深,造成对师、对法不敬。严正声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2/2213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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