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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孙艳云 2010年4月1日

    2000年10月23日進京上访,被非法关進县看守所三天,说出自己的地址后被送回本地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母亲代替按了手印。之后的三年内又在不同的派出所、劳教所先后三次签字。2008年7月份在别的城区派出所签了名。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走师父安排的路,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4/221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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