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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维华 2010年4月9日 我是2003年10月1日在超市散发真相资料时,被邪恶绑架到警所,第二天又被带到看守所。因有怕心,心性没守住,我给邪恶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保证”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努力学好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5/2214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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