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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连文 2010年4月10日 在邪恶教养院被迫害期满回家的当天,我由于正念不足,按恶警的要求,在派出所照了像,还按了指纹和掌纹,配合了邪恶的要求。严正声明:以上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圆满随师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5/2214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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