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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一凡 99年7月20日,我因进京上访,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在北京被抓,而后被送回当地公安部门,由于对法认识不清,被迫写下了"保证书"及其他一些材料,还上交了一些大法资料。目前,通过学法实修,逐步醒悟过来,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是不符合大法的,而且给大法造成了巨大损失,自己深感痛悔。 今后我要认真学法,坚定实修,严格要求自己,放弃对人的根本执著,紧跟师父正法进程。 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在邪恶迫害下所写的一切不利大法的材料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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