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祝平 2010年4月13日

    本人是九九年之前得法的。由于一直没有重视学法,被旧势力抓住把柄,钻了空子,遭到迫害,给大法造成很大损失,给自己修炼路留下了深深痛悔和污点,也给家人造成很大的伤害,使他们造了不少业。从两千年至二零零六年四次遭到邪恶迫害,每一次都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我得法前身体不好,每月都要到医院打针、吃药;得法后身体健康了,走路一身轻。两千年初为了证实大法好,進京到国务院信访办上访,被市公安局绑架到看守所,从看守所出来不让回家,家人签字、本人摁手掌印记录。回到家,单位几次派人让写“不炼的保证”,弟弟代写交了。单位停发七个月工资至今没给补发。派出所到家骚扰,我写了“不在室外炼功的保证”,家里人把大法书都烧了。从北京回来后,市局恶警勒索我们每个人二百元钱,说给我们买卧铺票,实际上是一个挨一个坐在地上一夜。两千年十一月份再一次進京上访,被天安门分局拉到看守所,恶警打,用皮鞋踢。它们又和当地联系,我做了笔录、签了字。看守所恶警非常邪恶,不吃饭就给灌食,七十多岁的老人也不放过,把老人灌的都尿裤子了。它们每天都打骂大法弟子。几天后,被非法押送回本市,市局逼着写笔录,当时写了“不進京的保证”,家里人也写了“保证”。二零零三年三月份,在家中被派出所绑架,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等物品,至今未还。在分局三天两夜不让睡觉,轮番非法审问。第三天被非法押送看守所,当时做了笔录、签了字,还做了手掌印。在劳改医院住了三十五天,分局去了两次,做了两次笔录,签了两次字,最后家属写了“保证”。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份,去同修家被派出所蹲坑的恶警绑架。去看守所路上恶警发疯的打我。看守所里强迫穿号服。我绝食抗议被拉到卫生院灌食。几天后家里人去看守所办手续签字把我接出来。遭迫害的原因就是因自己没有重视学法,没有正念正行。严正声明:以前自己或家人写的“保证”、签字、笔录、按的手掌印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听师父的话,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8/221622.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